各相关单位:
根据认证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业务需要,中汽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CAP)修订了《CCAP标志认证实施规则 车辆用蓄电池 》(CCAP-GZ-464201:2024 )(以下简称新版规则,见附件),代替CCAP-GZ-3703:2020,现予以发布,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版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1、认证范围修改并增加了电池管理系统;
2、认证依据标准修订(2):增加GB/T 5008.1-2013《起动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 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GB/T 7403.1-2018《牵引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 32620.1-2016《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 38661-2020 《电动汽车用电池管理系统技术条件》、GB/T 39086-2020《电动汽车用电池管理系统功能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删除GB/T 31485-201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31467.3-2015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 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
3、修改了单元划分原则(4);
4、修改了车辆用蓄电池产品描述(附件1);
5、修改了型式试验项目(6.1.3)和实施要求(6.1.5);
6、修改了利用生产企业检测资源实施检测的要求及其他合格评定结果的利用要求(附件4)。
二、新版规则实施要求
(一)实施时间
自2024年5月1日起,应按新版规则进行车辆用蓄电池产品认证委托,CCAP依据新版规则受理并进行认证。
(二)认证申请
企业可以通过CCAP网站 https://3c.cccap.org.cn提交认证申请,认证具体事宜请与认证事业部联系。
三、联系方式
产品事业部:张 磊:010-66418590,stone@cccap.org.cn
国际事业部:纪 昂:010-88301672,anita@cccap.org.cn
五、附件
CCAP-GZ-464201:2024 《CCAP标志认证实施规则 车辆用蓄电池》
中汽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